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圖書館委員會組織章程
93年3月3日訂立
106年10月18日修訂
一、 本校圖書館為配合校務之整體發展,溝通觀念,與充實館藏,選擇優良圖書,擴大參與層面,有效運用預算,提供良好服務,特定本章程。
二、委員會組織
(一)校長任召集人,圖書館主任擔任執行秘書。
(二)秘書、各處室主任、各科科主任為委員。
(三)各科教學研究會召集人為委員。
三、會議時間
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由校長召集委員及代表開會。
四、委員會任務
(一)圖書館重要章則之審議。
(二)圖書館業務發展之建議。
(三)圖書資料之選購與徵集方針。
(四)其他有關圖書館事項。
五、本章程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