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發佈人員 : 發佈時間 : 2016-06-15 20:29:18

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5次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第一條:依學校衛生法第5條之規定,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加強本校整體衛生工作,推展學校衛生保健及改善學校環境衛生。

第二條:本會依職責編訂委員16名,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體衛組長擔任執行秘書,護理師擔任執行副秘書,其餘委員由家長會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主計主任、人事主任、生活輔導組長、教學設備組長、庶務組長、實驗研究組長、學校健護教師等擔任。

第三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學校年度衛生工作計劃及改進之推廣與執行。

        二、學校年度衛生工作檢討。

        三、學校環境衛生之督導及協助。

        四、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宣導工作策劃執行。

        五、改善督導餐飲衛生檢查工作之執行。

        六、學校衛生教育與活動之規劃及研發。

        七、其他推展學校衛生工作之諮詢事項。

第五條: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與任務執掌:

職稱

本職

任務執掌

主任委員

校長

1.  綜理學校衛生方針,領導及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核定學校衛生工作計畫。

2.  核定各項活動策略及其設備事項,並領導實施。

3.  籌措學校衛生經費,以充實各項衛生設備。

4.  召開暨主持「學校衛生委員會」,負責代表學校與校外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事宜。

副主任委員

學務

主任

1. 協助校長籌組並負責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2. 促進社區各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3. 推動學校健康教育及各項健康活動。

執行秘書

體衛組長

1.  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與交辦事項。

2.  協助籌組和負責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3.  主辦學校衛生相關業務。

4.  辦理學校環境衛生及有關整潔活動。

5.  協助健康教育教學及各項衛生活動。

6.  邀請相關單位蒞校專題演講。

7.  協助員生合作社食品販售管理督考B表輪值業務(2週乙次)

執行副秘書

護理師

1.  主持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2.  執行學生保健工作。

3.  擬訂健康中心工作計畫並執行與評鑑。

4.  妥善處理教職員生緊急傷病,並做成記錄備查與運用。

5.  負責接洽、準備並協助健康檢查及缺點通知等工作。

6.  訂定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相關規定,並協助增進師生急救知能。

7.  訂定校園傳染病防治計畫及成立防治應變小組。

8.  協助慢性病學生的管理與照護。

9.  配合衛生行政單位,辦理全校師生預防接種事宜。

其他有關衛生保健事項。

委員

家長會長

提供完善的家長後勤支援,俾利各項工作推動。

委員

教務主任

負責規劃衛生教育相關領域融入教學課程。

委員

總務主任

1.  負責規劃學校環境衛生及相關物質環境的準備。

2.  協助安排餐廳廚房衛生督考D表輪值業務(2週乙次)

委員

實習主任

協助督導員生合作社食品安全業務。

委員

輔導主任

負責學生心理健康觀察與評估,學生有問題,應與學校護理人員、學生家長,或其他有關人員聯繫。

委員

主計主任

每學年編列學校衛生經費,持續推動學校衛生工作。

委員

人事主任

協助宣導國外旅遊,避免教職員工寒暑假進入傳染病警戒區域。

委員

生活輔導組長

1.  規劃及實施春暉教育(反菸、反毒、反愛滋、反檳榔等)課程、教育宣導活動。

2.  促進社區各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委員

教學設備組長

1. 執行衛生教育相關領域融入教學。

2. 訂定健康教育課程,指導學生有關健康促進議題融入課程。

委員

庶務組長

協助辦理學校環境衛生及有關整潔活動器材之準備(如洗手設備、衛生器材的維修等)

委員

實驗研究組長

負責協助學校衛生相關資訊業務事宜。

委員

學校健護教師

1.  協助護理師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2.  執行學生健康課程之教育宣導。

 

第六條:本會會議每學期舉行乙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本章程經學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