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
經104學年度第二學期第5次擴大行政會報通過
第一條:依學校衛生法第5條之規定,成立學校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加強本校整體衛生工作,推展學校衛生保健及改善學校環境衛生。
第二條:本會依職責編訂委員16名,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務主任擔任副主任委員、體衛組長擔任執行秘書,護理師擔任執行副秘書,其餘委員由家長會長、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主計主任、人事主任、生活輔導組長、教學設備組長、庶務組長、實驗研究組長、學校健護教師等擔任。
第三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學校年度衛生工作計劃及改進之推廣與執行。
二、學校年度衛生工作檢討。
三、學校環境衛生之督導及協助。
四、學校衛生保健業務及宣導工作策劃執行。
五、改善督導餐飲衛生檢查工作之執行。
六、學校衛生教育與活動之規劃及研發。
七、其他推展學校衛生工作之諮詢事項。
第五條:學校衛生委員會組織與任務執掌:
職稱 | 本職 | 任務執掌 |
主任委員 | 校長 | 1. 綜理學校衛生方針,領導及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核定學校衛生工作計畫。 2. 核定各項活動策略及其設備事項,並領導實施。 3. 籌措學校衛生經費,以充實各項衛生設備。 4. 召開暨主持「學校衛生委員會」,負責代表學校與校外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事宜。 |
副主任委員 | 學務 主任 | 1. 協助校長籌組並負責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2. 促進社區各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3. 推動學校健康教育及各項健康活動。 |
執行秘書 | 體衛組長 | 1. 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與交辦事項。 2. 協助籌組和負責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3. 主辦學校衛生相關業務。 4. 辦理學校環境衛生及有關整潔活動。 5. 協助健康教育教學及各項衛生活動。 6. 邀請相關單位蒞校專題演講。 7. 協助員生合作社食品販售管理督考B表輪值業務(每2週乙次)。 |
執行副秘書 | 護理師 | 1. 主持學校健康中心一切事務。 2. 執行學生保健工作。 3. 擬訂健康中心工作計畫並執行與評鑑。 4. 妥善處理教職員生緊急傷病,並做成記錄備查與運用。 5. 負責接洽、準備並協助健康檢查及缺點通知等工作。 6. 訂定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相關規定,並協助增進師生急救知能。 7. 訂定校園傳染病防治計畫及成立防治應變小組。 8. 協助慢性病學生的管理與照護。 9. 配合衛生行政單位,辦理全校師生預防接種事宜。 其他有關衛生保健事項。 |
委員 | 家長會長 | 提供完善的家長後勤支援,俾利各項工作推動。 |
委員 | 教務主任 | 負責規劃衛生教育相關領域融入教學課程。 |
委員 | 總務主任 | 1. 負責規劃學校環境衛生及相關物質環境的準備。 2. 協助安排餐廳廚房衛生督考D表輪值業務(每2週乙次)。 |
委員 | 實習主任 | 協助督導員生合作社食品安全業務。 |
委員 | 輔導主任 | 負責學生心理健康觀察與評估,學生有問題,應與學校護理人員、學生家長,或其他有關人員聯繫。 |
委員 | 主計主任 | 每學年編列學校衛生經費,持續推動學校衛生工作。 |
委員 | 人事主任 | 協助宣導國外旅遊,避免教職員工寒暑假進入傳染病警戒區域。 |
委員 | 生活輔導組長 | 1. 規劃及實施春暉教育(反菸、反毒、反愛滋、反檳榔等)課程、教育宣導活動。 2. 促進社區各有關機構之聯繫與合作,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
委員 | 教學設備組長 | 1. 執行衛生教育相關領域融入教學。 2. 訂定健康教育課程,指導學生有關健康促進議題融入課程。 |
委員 | 庶務組長 | 協助辦理學校環境衛生及有關整潔活動器材之準備(如洗手設備、衛生器材的維修等) 。 |
委員 | 實驗研究組長 | 負責協助學校衛生相關資訊業務事宜。 |
委員 | 學校健護教師 | 1. 協助護理師辦理學校衛生工作。 2. 執行學生健康課程之教育宣導。 |
第六條:本會會議每學期舉行乙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本章程經學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