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優質認證工作小組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1月27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10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84660B號令發布「高級中等學校優質認證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目的:為使本校優質認證能順利推動,以完成本校申請優質認證,特設「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優質認證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 三、組織:本小組置委員9人,由校長兼任召集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兼之。 (一) 本校行政人員代表4人:秘書、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 (二) 教師代表2人:全體教師推選。 (三) 家長代表2人:由家長會推選。。 四、任務: (一) 辦理本校申請優質認證事項。 (二) 辦理本校優質認證申訴事項。 (三) 辦理本校優質認證相關宣導事項。 (四) 其他依法令應由本小組辦理事項。 五、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務主任兼任,承召集人之命,綜理本小組事務。 六、本小組委員會議於申請優質認證期間召開,並得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會議。該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得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列席指導。 七、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出席之專家學者得依規定支領交通費及出席費。 八、本小組所需經費在本校年度預算相關經費項下勻支。 九、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