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農學生學期成績複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3年8月26日 教務會議通過 1. 本校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就學生對學期成績有疑義者,適時提供學生成績複查管道。 2. 每學期成績單公佈寄發後,學生對成績如有疑義,應於15個工作天內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書面成績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3. 教務處註冊組接獲複查申請,應即通知任課教師提出書面說明。如確為教師成績漏列、計算錯誤或登錄錯誤,教師至遲應於接獲通知後3個工作天內以簽呈方式申請成績更正。如經教師審視學生成績並無錯誤,最遲應於5個工作天內回覆學生複查結果。 4. 本要點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5. 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