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編班及轉班辦法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行報會報通過 一、依據:102年05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36366號函。 二、目的: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培養五育均衡發展之優質公民,並鼓勵學生奮發向上之求學精神。 三、原則: (一) 以學生為學習主題,依學生特性協助其探索生涯進路,引導其發展多元智能。 (二) 發展學校辦學特色以提升教學品質。 (三) 給予每位學生同等之關懷及尊重,提供適性及優質之教育環境。 四、組織:成立編班及轉班委員會,成員為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實習主任、輔導主任、各科科主任、註冊組長、生輔組長、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長組成,共15人,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辦理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 五、編班作業流程: (一) 新生入學:依教育部規定,每班招生名額上限40名,依學生興趣選科班後進行編班,1班配置1名導師(導師配置由學務處另行規定)。 (二)一年級下學期起:各班學生名額未達40名者,辦理轉班及轉學作業(每班名額上限40名),加上復學生報到後,進行編班,1班配置1名導師(導師配置由學務處另行規定)。 六、轉班作業流程: (一) 初審條件:修畢高一上(下)學期各班學生,對自己就讀科別志趣確實不合,經家長同意者。 (二) 複審:由學生欲轉入之導師及科主任進行複審,複審結果交至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審議通過。 (三) 注意事項: 1.學生依轉班時限填具申請書。 2.在學期間轉班申請以一次為限。 3.經轉班完成,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 4.三年級學生欲轉班需降級。 (四)審查合格標準: 1.欲轉班之學生須經轉出班級之導師、科主任及輔導老師之諮商與輔導,以確認其有轉班之必要。 2.依各班需求,每班最高以補足各班名額為限。 (五)轉班後,其一年級應修未修之科目應參加重補修,以補足其應修之學分。 七、對於編班及轉班結果有任何疑慮者,請填具申訴書送交編班及轉班委員會辦 理。 八、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陳報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