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多元入學招生委員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98年5月6日 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98年8月25日 行政會議再修訂 第一條 本校依據教育部「高中及高職多元入學方案」,成立國立仁愛高級 農業職業學校多元入學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目的為落實高職入學多元管道辦理招生相關事宜,配合本校發 展特色,透過公平、透明的過程,錄取具有學習潛力之優秀學生。 第三條 本會設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擔任;委員包括:秘書、教務主任、 學務主任、實習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圖書館主任、會計主任、 人事主任、教學組長、註冊組長、生輔組長、實研組組長、就業組長、 實習組長、農場經營科主任、園藝科主任、森林科主任、家政科主任、 土木科主任、觀光事業科主任,連同主任委員共二十二人。委員由校 長聘任之,任期自每年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止。 第四條 本委員會職掌如下: 一、協助多元入學計畫之訂定及決策。 二、議定多元入學項目、條件、錄取方式、錄取名額。 三、議定多元入學工作進度及日程。 四、決定各項入學簡章及錄取榜單審核。 五、發佈本會有關招生之新聞。 六、處理招生申訴案件。 七、審核相關經費之執行運用。 八、辦理多元入學方案之檢討。 九、其他相關事務工作。 第五條 本委員會議時應有委員過半數出席始得開會,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決 議案應即照案執行。 第六條 本會開會時得邀請業務相關人員列席。 第七條 本委員會之委員,若有三等親以內之親屬參加本校招生項目,應主動 迴避。必要時由主任委員另聘委員遞補之。 第八條 本組織章程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