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電子郵件使用規範
109年6月17日行政會議訂定
壹、依據「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第八條第一款訂定。
貳、本規範用以說明本校電子郵件信箱使用及密碼設定之規範。
參、本校教職員工生、約聘僱人員每人限申請一個帳號。
一、學生:電子郵件信箱帳號為「學號6碼+@stu.ravs.ntct.edu.tw」。
二、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電子郵件信箱帳號為報到時向實驗研究組主動申
請。
肆、使用者密碼之設定。
一、學生:預設密碼每學年適度調整,使用者第一次使用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二、教職員工、約聘僱人員:密碼於申請帳號時設定。
伍、使用者忘記密碼時,應填寫變更密碼申請單,向實驗研究組提出變更密碼申
請。
陸、使用者之電子郵件信箱帳號禁止轉借或販售供他人使用。
柒、使用者密碼管理之責任。
一、個人應負責保護密碼,維持密碼的機密性。
二、應避免將密碼記錄在書面上,或張貼在個人電腦、終端機螢幕,或其他容易
洩漏秘密之場所。
三、當有跡象顯示密碼可能遭破解時,應立即更改密碼。
四、使用者密碼的長度不得少於8位,並符合系統要求。
五、應避免以下列事項作為密碼。
(一)個人姓名、生日、身分證字號或汽機車牌照號碼。
(二)機關、單位名稱、識別代碼或是其他相關事項。
(三)電話號碼。
(四)使用者帳號、使用者姓名、群體使用者之帳號或是其他系統帳號。
(五)以全部數字或是全部英文字母組成密碼。
(六)英文或是其他外文字典的字。
(七)電腦上使用者的名字。
(八)專有名詞。
六、應定期更換密碼,並避免重複或循環使用舊的密碼。
捌、當信箱使用者其申請身分消失時(如:畢業、退休、離職等),實驗研究組應於
1個月內註銷其信箱,但退休教職員簽具切結,可繼續使用不再此限。
玖、本信箱提供的網路硬碟空間,僅供暫時儲存資料使用,使用者應自行下載備份,
本系統不負保存責任。
拾、使用電子郵件服務時,如有下列情事發生,使用者應自負所有法律責任。
一、從事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二、以電子郵件傳送威脅性、猥褻性、侵襲性、誹謗性、或非法性的言論及內
容。
三、以電子郵件騷擾或威脅其它任何個人或單位。
四、其他一切相關法律禁止傳遞之內容、言論、張貼等事項。
拾壹、當使用者信箱有異常、疑似遭入侵時,實驗研究組得暫停該使用者信箱。
拾貳、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實驗研究組僅可提供本校同仁電子郵件信箱予各處
室主任供校內公務使用,各處室主任需要求同仁謹慎使用電子郵件清單,並遵
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以維護學校同仁之權利。
拾參、配合系統維運需要,實驗研究組經資通安全稽核小組同意授權後,始得檢視
信箱之相關資料,以進行緊急處置。
拾肆、其他未盡事宜,依據相關法令、教育部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國教署相關之規定
辦理。
拾伍、本規範經行政會議訂定,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