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1091112

發佈單位 : 教學設備組 發佈人員 : 英文科召 發佈時間 : 2020-11-18 14:22:15

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要點

中華民國107829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1112日臨時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教育部103112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頒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本課發會)置委員至多27人,委員任期一年,任期自每年八月一日起至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其組織成員如下:

  (一)召集人:校長。

  (二)學校行政人員:由各處室主任(秘書、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

        任、實習主任、圖書館主任、輔導主任、教學設備組長)擔任之,共計

        8人;並由教務主任兼任執行秘書,實習主任兼任副執行秘書。

  (三)學科教師:由各學科召集人(含國文科、英文科、數學科、自然科、

        社會科、藝能科)擔任之,每學科1人,共計6人。

  (四)各專業群科代表:由各科科主任擔任之,共計6人。

  (五)導師代表:由全體導師推選之,共計1人。

  (六)教師組織代表:由學校教師會推派1人擔任之。

  (七)專家學者:由學校聘任專家學者1人擔任之。

  (八)學生代表:由學生會或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1人擔任之。

  (九)學生家長委員會代表:由學校學生家長委員會推派1人擔任之。

   () 業界代表: 由學校聘任業界專業人士1人擔任之。

三、本課發會根據總綱的基本理念和課程目標,進行課程發展,其任務如下:

(一) 掌握學校教育願景,發展學校本位課程。

(二) 統整及審議學校課程計畫。

(三) 審查學校教科用書的選用,以及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教

  材。

(四) 進行學校課程自我評鑑,並定期追蹤、檢討和修正。

四、本課發會其運作方式如下:

本課發會由校長召集並擔任主席,每年定期舉行二次會議,以十一月

前及六月前各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開時,由校長召集之,得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

本課發會每年十一月前召開會議時,必須完成審議下學年度學校課程

計畫,送所屬教育主管機關備查。

本課發會開會時,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

議;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

本課發會得視需要,另行邀請學者專家、其他相關人員列席諮詢或研

         討。

  (五)本課發會相關之行政工作,由教務處主辦,實習處協辦。

五、本課發會設下列組織:(以下簡稱研究會)

(一)       各學科教學研究會:由學科教師組成之,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

(二)       各群課程研究會:由該群各科(學程)教師組成之,由該群之科主任互推召集人並擔任主席。研究會針對專業議題討論時,應邀請業界代表或專家學者參加。

六、各研究會之任務如下:

  (一)規劃校訂必修和選修科目,以供學校完成各科和整體課程設計。

  (二)規劃跨群科或學科的課程,提供學生多元選修和適性發展的機會。

  (三)協助辦理教師甄選事宜。

  (四)辦理教師或教師社群的教學專業成長,協助教師教學和專業提升。

  (五)辦理教師公開備課、授課和議課,精進教師的教學能力。

  (六)發展多元且合適的教學模式和策略,以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和有效學習。

  (七)選用各科目的教科用書,以及研發補充教材或自編教材。

  (八)擬定教學評量方式與標準,作為實施教學評量之依據。

  (九)協助轉學生原所修課程的認定和後續課程的銜接事宜。

  (十)其他課程研究和發展之相關事宜。

七、各研究會之運作原則如下:

各學科/群科(學程)教學研究會每學期舉行三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各群課程研究會每年定期舉行二次會議。

每學期召開會議時,必須提出各學科和專業群科之課程計畫、教科用書或自編教材,送請本委員會審查。

各研究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時,由召集人召集之,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各研究會開會時,應有出席委員三分之二(含)以上之出席,方得開議;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含)以上之同意,方得議決,投票得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

經各研究會審議通過之案件,由科()召集人具簽送本委員會會核定後辦理。

各研究會之行政工作及會議記錄,由各科()召集人主辦,教務處和實習處協助之。

(七) 本組織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