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教師請假調代課要點(111.06.30校務會議通過)

發佈單位 : 教學設備組 發佈人員 : 英文科召 發佈時間 : 2021-02-23 17:00:00

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教師請假調代課要點

中華民國101827日校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6120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09828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0120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 111 6 30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教師請假規則及本校教師出勤管理要點。

(二)教育部101.7.10臺參字第1010122811C號令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

      教師聘任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兼代課鐘點費核發規定。

二、目的

(一)為注重學生課業,任課教師缺課必須補足,以免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二)衡量教師因公因私必須之差假,在合情合理合法之前提下,兼顧教師與學生之權

三、原則

()因本職學校薦派公差二天以上(不含路程,花東地區除外)學生實彈射擊帶隊教師及教官,由學校核派適當教師代課,並核支代課鐘點費。

()若同一堂課因故須多次調課,直接以代課處。除緊急事件外二天以內之公差調課,教師出差前三天,務必處理完調(代)課事宜,若未處理完調代課程序就出差或請,教學組直接以代課處理,並由出差教師支付鐘點費。

()有課教師不得同時代他班上課,以免授課重

()經核派代課之差假,所遺課程可以選擇全部請人代課,或全部自行調課等方式處理;惟同一案件以同一方式為宜,以免影響教學之連貫性。

()因事假或不能派代課之病假,須先調課,或請同科教師代課,但須自付鐘點費。

()分組調代課處理方式

1.教師公差原則上以代課處理,若代課安排困難,則以不分組處理。

2.若調代課以不分組處理,公差、兵役召集、公傷假之基本授課時數不扣鐘點費。其餘公假、休假之基本授課時數須扣鐘點費。

()教務處因教師請假安排之調課,如委請之教師未到班上課者,則視為調代課教師缺。凡無故缺課,除以曠課論外,事後並須補課。

()未經請假或未准假不到校教師,視為缺課或曠職。

()併班(且無法與其他併班的科目調課)跨班及適性分組之授課教師若因公出差一日,課務則以派代處理。

() 教師奉派參加研習,適逢假日則得依實際時數核予補休。

若為鼓勵參加之研習,則以公假參加,課務自理,假日不予補休。

四、實施要領

()教師請假流程: 至雲端差勤系統,依序填入請假類別、起訖時間、請假事由、

    職務代理人及相關資訊,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或奉可後公文。

()凡依教師差假管理辦法規定核准之公、差假,應於三天前辦妥請假手續,並

     於教職員請假單中註明所遺課程之代課、調課或補課之詳細情形,以憑辦理相

     關作業。

()教師請事假應於三天前辦妥手續,同時自行協調互調教師或代課教師,並將

     調代課單交至教學組,教學組依此發出調代課通知單。

()教師因緊急事故未能事先辦妥請假手續時,仍須事先以電話通知人事室、教

     務處教學組,兼導師者並應通知學務處訓育組,事後再行補辦請假手續。

()教師請產(前)、病、喪假期間之課程。

1.以安排代課為原則,教師視自身狀況要求調課者,則尊重其意願。

2.病假代課鐘點費之計算與事假同。

()事假、產(前)假、喪假,請假人須事先與代課教師聯繫課程之銜接及教材之提供,以確保代課之教學品質。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