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高農110 學年度「仁農好聲音」
歌唱比賽辦法
一、目 的:
(一)鼓勵本校學生勇於表現自己,藉由歌唱比賽訓練學生穩健台
風、提昇音樂素養並促進班級合作與向心力,並且提供喜愛唱歌
的同學能充分表現自我的舞台。
(二)藉由比賽發掘學校有歌唱天分學生,能在招生活動或各項集會
場合擔任表演團體。
二、依 據:本校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行事曆活動辦理。
三、主辦單位:學務處。
四、協辦單位:學務處、學生會。
五、報名時間:111年3月25日(五)中午前截止,填妥報名表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逾期則不接受報名。
六、初賽日期:3月30日(三)下午第五、六節。
七、決賽綵排:5月10日(二)
八、決賽日期:5月11日(三)下午第五、六節。
九、參加對象:本校全體同學。(預賽每班至多報名4位,如人數過多請各班先行進行初選,參賽總人數未達30人則釋出名額自由報名。)
十、比賽地點:活動中心。
十一、比賽辦法:
(一)比賽呈現僅以個人演唱或雙人對唱方式進行(禁止從頭到尾齊唱方式),禁止多人合唱。
(二)樂手不包含於比賽成員內。
(三)初賽:自備無人聲伴唱音樂、清唱、伴奏方式進行,時間為60秒(裁判可視狀況隨時終止演唱)。比賽依序叫號,初賽唱名三次未到者得以最後補唱,並扣總分1分。觀眾人氣投票前三名分別加總分1分,初賽將依成績擇優選出10-15組進入決賽。
(四)決賽:自行選定一首曲子,演唱歌曲需以提供歌本內有的歌曲為主,伴唱帶有出版者為限,若歌唱系統無該首歌曲,請入圍決賽同學於4/27前附上正版VCD或DVD伴唱帶或官方Youtube伴唱影片。可自行搭配化妝、造型、道具,每位參賽者歌曲加上表演最長不可超過五分鐘,決賽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五)進入決賽參賽者,決賽演出時務必要請班級同學組成應援加油團在臺下支持鼓勵表演並進行歡呼加油。
十二、評比方式:
(一)分兩階段評審:初賽、決賽。
(二)評分項目:音準節拍35%、音質音色25%、技巧20%、
台風與表演設計20%。
(1) 初賽每位評審1分,觀眾投票前三名加1分,得3分者可過關。
(2) 決賽每位評審10分,觀眾投票前三名加2分。
十三、獎勵:取前三名給予獎勵。
(一)第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嘉獎三次鼓勵。
(二)第二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嘉獎二次鼓勵。
(三)第三名:獎金500元,獎狀乙紙,嘉獎一次鼓勵。
(四)進入決賽者每人頒發200元參加獎。
十四、參賽須知:
(一)初賽選手請穿著制服或運動服,決賽選手的演出服裝,請攜帶至學校更換。
(二)初賽、決賽出場序皆由學務處統一安排並公布,不另行舉行抽籤。
(三)初賽唱名三次未到者得以最後補唱,並扣總分2分。
(四)經報名後,無故棄權依校規議處。
(五)參加比賽之選手,如有任何問題可先行提出,經入圍及得獎名單公佈後,應服從評審團之裁決,不得再有異議。
(六)決賽一經選曲後,不提供換曲及對Key服務。
(七)初賽和決賽的選唱歌曲以不重複為原則。
(八)參賽者不得冒名頂替或重新報名。
(九)若有違上述之規定者,將取消比賽資格追回獎勵。
(十)決賽入圍於3/31(四)公佈於學校網站。
十五、本計畫經校長通過後實施,修正亦同。
報名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