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06年6月30日校務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依據
(一)教育部105年12月1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2381號函「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10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18054號重申「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相關規定。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4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43570號「有關本署主管高級中等學校108學年度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定之訂定情形,請依說明辦理。」
(四)教育部111年3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26379號函修正「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
二、本校參照注意事項全面檢視及訂定(修訂)學校學生在校作息規定,並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於111學年度起實施。
三、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之規定,學習節數每周三十五節,其中包含必選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每日排課以七節為原則,學校如有特殊需求,應提報主管機關許可後實施。其他非學習節數之活動例如:早修、朝會升旗、午餐、午休、環境清潔、課間活動等。
(一)上、放學時間之訂定,係指學校在此時間範圍內須維護學生學習、生活教育及安全管理。
(二)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之作息規劃,全校集合之活動,每週以不超過一天為原則;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
(三)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非屬請假之範圍,因此不應列入出缺席紀錄。
四、本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原則
(一)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培養主動學習,上午7時30分至8時安排自主學習時間,學生可自主規劃運用,惟規劃之活動以不影響學校秩序及安全為原則,請學生於自己的教室內實施。
(二)學生應於上午8時10分前到校,提前到校之學生應依學校鐘聲實施上下課作息,不得影響校園秩序及安全。
(三)每日第一節8時10分開始計算缺曠,班長每日9時(第一節下課)至導師室及學務處回報學生到校狀況。
(四)本作息規劃自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實施。五、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
六、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仁愛高農學生在校作息表 | ||
時 間 | 項 目 | 作 息 內 容 |
07:30 ↓ 08:00 | 自主學習時間 | 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培養主動學習,學生可自主運用,規劃之活動以不影響學校秩序及安全為原則。 學生應於上午08時10分到校,提前到校之學生應依學校鐘聲實施上下課作息,不得影響校園秩序及安全。 班長於每日到校時至學務處領取該班級點名簿,每日放學時將當日點名簿繳回學務處。 學藝股長於每日到校時至教務處領取教室日誌,並於放學時交回教務處。 班長提供導師班級出席狀況,適時連絡家長。 |
08:10 ↓ 09:00 | 第一節課 | 環境區域打掃實施15 分鐘責任區打掃,將教室內、外及公共區域確實打掃乾淨,並將垃圾分類後資源回收。 除 09 時至 09 時 15 分實施環境打掃、第二節下課 5 分鐘外,第 3 節起下課均為 10 分鐘。 上課鐘聲響後,同學應儘速進入教室(遲到十分鐘以內列為遲到,十分鐘以上列為曠課),老師未到達前應保持肅靜,課間各班班長、風紀股長應負責班級秩序維持。上課老師到達後, 由班長發口令向老師行禮。班長確實於第一節下課時(9 時), 將各班曠缺課同學人數統計,至學務處登記。 課間請同學遵守班規或班級生活公約,下課時間不可於教室、走廊奔跑或打球等活動,以保持教室安靜及避免發生危險。 申請外出同學請填寫臨時外出單,嚴禁同學不假外出。 在校期間遇到有同學發生任何事故,班級幹部應立即向導師、學務處反應處理,校園內嚴禁校外人士(閒雜人員)進入,若有發現應立即回報學務處。 |
09:00 ↓ 09:15 | 環境區域打掃 | |
09:15 ↓ 10:05 | 第二節課 | |
10:10 ↓ 11:00 | 第三節課 | |
11:10 ↓ 12:00 | 第四節課 | |
12:00 ↓ 12:30 | 午餐時間 | 全校學生至學生餐廳用餐。 午餐期間學生未完成請假手續者,不得私自外出。 午餐嚴禁訂購外食,以維學生飲食安全。 |
12:30 ↓ 13:00 |
午休時間 | 午休鐘聲響後,班長、風紀股長即維持秩序。班長並實施點名, 並將出席狀況紀錄於黑板上。 午休時間全體同學應在教室實施午休,無故未到同學班長應登記點名卡上(無故缺席者)。 值週評分人員實施午休評分。 |
13:10 ↓ 14:00 | 第五節課 | 依規定作息上、下課,餘同上午規定。 每週三下午15時05分實施全校集會,請全校師生至指定地點集合。 3.15時10分至15時25分班會課程前段全校共同實施頒獎、重要事項宣導,請各班導師隨班上課,集會結束回教室繼續實施問題討論與建議等會議流程。 |
14:10 ↓ 15:00 | 第六節課 |
|
15:05 ↓ 15:25 | 全校集會(每週三) |
|
15:10 ↓ 16:00 | 第七節課 |
|
16:00 ↓ 16:10 | 放學 | 1.各班班長將當日點名簿送回學務處。同學將電源門窗關閉,完成課後教室管理,始離開教室,未經申請請勿在教室逗留,於16: 10時前離開教室。 2.16:15各路線校車發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