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4月 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48701號函辦理。
二、依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第18次會議修正「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附帶決議:各級學校(國小高年級、國中、高中職、大專校院)針對學校老師與行政人員每學期應安排至少2小時的愛滋教育課程。
三、研習步驟:
1.上google表單進行前測點擊連結
2.請同仁先完成線上性教育、愛滋病防治影片研習。
3.完成影片觀看後。
4.上google表單完成後測點擊連結並上傳(研習證明截圖)(測驗分數須達80分)
四、影片觀看平台:
1.e等公務園
2.台北e大
五、相關資料:
1.愛滋病宣導教材
2.愛滋病前後側題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