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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資訊

一、開館時間

  • 本館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12:00,下午 13:10~17:10。

  • 休館日:國定假日、例假日、學校公告之放假日及舉辦全校性活動之日期。

  • 寒暑假之開館時間另訂公告

二、服務項目:書籍、DVD借閱報紙、期刊、雜誌(也可外借)影印掃瞄

    免費WiFi提供、個人電腦使用、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借用書本殺菌

    推薦圖書購參考諮詢;漂書

三、借閱規則

    (一)借閱身分規則

身分

教職員、

社區志工

學生

退休教職員

社區民眾

學生志工

一般圖書

10/30

5/14

5/30

2/30

10/30

過期期刊

4/30

2/14

2/30

2/30

4/30

視聽資料

2/14

1件/7天

2/7

×

2件/7天

到期無人預約

續借次數

1

1

1

1

1

數位設備

(筆電、平板)

限館內使用

限館內使用

限館內使用

限館內使用

限館內使用

    (二)借書逾期:

    借書逾期者,按下列規定處理:逾二日者,停止和逾期天數相同之借書日數,如逾期四日,則停借四天,依此類推。

四、閱覽規則

   (一)凡本校教職員、學生均可入館閱覽;校外人士可換證進入閱覽。

   (二)閱覽人除筆記簿、紙、文具外,非經許可,不得攜帶書籍及其他物品入館。

   (三)本館書庫採開架式閱覽,由閱覽人自行取閱,閱畢後應放置規定地點。

   (四)參考工具書限室內參考不得外借,如有需要,交館員影印,影印後應放回原處。

   (五)借閱圖書、雜誌、報章,請勿裁剪、污損、調換。

   (六)閱覽人應妥為愛護圖書、雜誌、報紙等資料,不得污損、破壞及擅自攜出等情事,違者議處。

   (七)閱覽人因館員有事外出商洽公務或參加開會時,得應館員要求離開,不得有異議。

   (八)閱覽人應衣履整齊,保持肅靜,不得在室內吃零食,隨地拋棄紙屑。借出圖書如有遺失、撕毀、缺頁、折角、評註、圈點等情形,借書人須照規定賠償。

   (九)學生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否則一經查覺,除酌情停止借書及追還所借圖書外,並報請學務處議處。

   (十)學生證如有遺失,須立即向圖書館聲明掛失,並依規定向教務處申請補發。若因學生證遺失,致使本館圖書蒙受損失時,應由持證人  負責賠償。

   (十一)本館遇有清查、整理、編目、裝訂圖書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出之圖書

   (十二)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

   (十三)教職員生離職或離校時,須先繳還借書。

   (十四)本規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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