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館時間
本館開放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12:00,下午 13:10~17:10。
休館日:國定假日、例假日、學校公告之放假日及舉辦全校性活動之日期。
寒暑假之開館時間另訂公告
二、服務項目:書籍、DVD借閱;報紙、期刊、雜誌(也可外借);影印、掃瞄;
免費WiFi提供、個人電腦使用、平板電腦、筆記型電腦借用;書本殺菌;
推薦圖書購買;參考諮詢;漂書。
(一)借閱身分規則
身分 | 教職員、 社區志工 | 學生 | 退休教職員 | 社區民眾 | 學生志工 |
一般圖書 | 10冊/30天 | 5冊/14天 | 5冊/30天 | 2冊/30天 | 10冊/30天 |
過期期刊 | 4冊/30天 | 2冊/14天 | 2冊/30天 | 2冊/30天 | 4冊/30天 |
視聽資料 | 2件/14天 | 1件/7天 | 2件/7天 | × | 2件/7天 |
到期無人預約 續借次數 | 1 | 1 | 1 | 1 | 1 |
數位設備 (筆電、平板) | 限館內使用 | 限館內使用 | 限館內使用 | 限館內使用 | 限館內使用 |
(二)借書逾期:
借書逾期者,按下列規定處理:逾二日者,停止和逾期天數相同之借書日數,如逾期四日,則停借四天,依此類推。
四、閱覽規則
(一)凡本校教職員、學生均可入館閱覽;校外人士可換證進入閱覽。
(二)閱覽人除筆記簿、紙、文具外,非經許可,不得攜帶書籍及其他物品入館。
(三)本館書庫採開架式閱覽,由閱覽人自行取閱,閱畢後應放置規定地點。
(四)參考工具書限室內參考不得外借,如有需要,交館員影印,影印後應放回原處。
(五)借閱圖書、雜誌、報章,請勿裁剪、污損、調換。
(六)閱覽人應妥為愛護圖書、雜誌、報紙等資料,不得污損、破壞及擅自攜出等情事,違者議處。
(七)閱覽人因館員有事外出商洽公務或參加開會時,得應館員要求離開,不得有異議。
(八)閱覽人應衣履整齊,保持肅靜,不得在室內吃零食,隨地拋棄紙屑。借出圖書如有遺失、撕毀、缺頁、折角、評註、圈點等情形,借書人須照規定賠償。
(九)學生借書證不得轉借他人,否則一經查覺,除酌情停止借書及追還所借圖書外,並報請學務處議處。
(十)學生證如有遺失,須立即向圖書館聲明掛失,並依規定向教務處申請補發。若因學生證遺失,致使本館圖書蒙受損失時,應由持證人 負責賠償。
(十一)本館遇有清查、整理、編目、裝訂圖書時,得隨時通知收回借出之圖書
(十二)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一律於學期結束前歸還。
(十三)教職員生離職或離校時,須先繳還借書。
(十四)本規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新時間:2021-08-01 11:20:20|點閱次數:2479